睡過的人,沒辦法做朋友!

睡過的人,沒辦法做朋友!

前段時間,朋友分手了。

我陪著她,熬過了最難過的那段時光。

結果一天晚上,前男友突然發來了一封訊息:

「我一直忘不了你,我們能做朋友嗎?」

她盯著手機,愣在那足足2分鐘,螢幕暗了又亮,亮了再暗…

最後,選​​擇默默關機,沒有回覆。

又過了很久,她緩緩轉過身來問我,我們還能當朋友嗎?

吃過同一碗飯,睡過同一張床,牽手擁抱,當了那麼久的戀人,現在放下過去用朋友的方式相處?

我能做到嗎?

他能做到嗎?

看著她努力不讓眼淚掉下來的樣子,我才明白:這份情,她真的入了心。

記得張愛玲有句名言:

「真正愛過的人,是做不了朋友的。因為一見面就心軟,一擁抱就淪陷,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擁有。」

能讓你心動的人,遇見一百次還是會心動。

就算已經分別,但只要看一眼,內心就會地動山搖,可能連再見都無法說出口。

又有誰能坦然接受,這個自己曾經愛到骨子裡的人,對自己說「我們只是朋友」?

人的感情不像水龍頭,說關就能關。

任何一種情感,都是需要時間累積的。

愛是,不愛也是;

憧憬是,失望也是;

遺忘是,忘不了也是…

所以,真正入了心的人,是沒辦法當朋友的。

因為即便分開再久,依舊看山是你,看水是你,看月仍是你。

而自己,留下心底的千萬情愫,迷失在朝朝暮暮間,沉醉不知歸路。

就好像歌詞唱的那樣:

「回憶漸漸凋謝落在我身邊,

喚不醒原來還跳動的畫面,

就讓我留在輪迴的邊緣,

等一道光線…」

徹底遺忘一個人,需要多久?

答案是——永久。

愛一旦發生,就永遠不會消逝。

正如有些記憶,再怎麼自欺欺人,也不是說忘就能忘的。

張愛玲在《半生緣》中寫道:

「也許愛不是熱情,也不是懷念,不過是歲月,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」。

儘管我們總是能夠不動聲色地克制自己的情感,好像說不愛就不愛了。

但騙過了別人,甚至騙過了對方,卻騙不了自己的心。

有人就說:

「從今往後我會把喜歡藏起來,不再招搖過市,我會努力過好,希望你也是。」

餘生太長,既然難忘,不如別相逢,不如別想與。

成為陌生人,就是最好的結局。

突然想起三毛的一句話:

「我們終究會有那麼一天:牽著別人的手,遺忘曾經的他。」

命運的手翻雲覆雨,我們無力抵抗。

但時間的魔力,又能讓人學會釋然。

總有一天——

你會在某個平淡的日子,對往事付諸一笑。

沒有遺忘,也不是不愛。

而是,真正地釋懷,毫無波瀾地想起,心無雜念地談笑。

到那時,你會由心的說出:

我沒忘記你,可是,與你無關了。

就像《一代宗師》裡宮二對葉先生:

「我心裡有過你,可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。」

也像《後來的我們》裡方小小對林見清:

「I miss you.」

「我也想你。」

「我是說我錯過你了…」

人生在世,愛而不得是常態,忘而不捨無需勉強。

不如就讓往事隨風去,不用刻意想起,也無需刻意忘記。

從此山河遠闊,人間煙火,無一是你,無一不是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