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句很扎心的話:
「我是人妻,你也已為人夫,錯誤的時間相遇,無法做戀人,無法做知己,無法做朋友,又捨不得陌生,離不開放不下又忘不了,我該把你放哪裡。」
讀完,讓人淚目。
是啊,向來緣淺,奈何情深,既然錦瑟起,何以笙簫默。
曾經我們都以為「白茶清歡無別事,我在等風也等你。」
後來才知道「苦酒折柳今相離,無風無月也無你。」
婆娑紅塵,緣聚緣散,有時候,人的出場順序真的很重要。
在錯誤的時間,遇見對的人,只能嘆惜緣分天註定,一生意難平。
張愛玲說:
「心裡有了良人,眼裡便全是路人,該遇見的人躲不掉,該經歷的劫逃不開,人和人的相遇,絕非偶然,都是命中注定。」
是啊,人生中的每一次相遇,都有其意義。
有些人,教會你愛;有些人,教會你成長;
而有些人,卻給你留下一生的回憶與遺憾。
就如,有些風景只能喜歡,卻不能收藏;
有些人只適合遇見,卻不適合久伴。
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樣的場景:
偶然間收拾舊物,看見斑駁的舊照片,翻到泛黃書本的某一頁,你恍然間想起從前,想起那個被你塵封在記憶深處的那個人。
回憶呼嘯而來的瞬間,不知不覺早已淚濕了眼睫。
你以為早已遺忘的過往,其實一直都在心底深藏;
你以為早已放下的那個人,依舊能夠勾動你的百轉柔腸。
不是不夠相愛,也沒有誰去背叛,可你們還是走到了命運的十字路口,一個向左,一個向右,誰都沒有辦法回頭。
或許,這就叫做命中注定。
命中注定要相遇,要在千萬人中牽起彼此的手,一同品嘗愛情的歡愉;
命中注定要別離,要在人潮洶湧里放開彼此的手,各自去往不同的未來。
這輩子,一定有那麼一個人,是你的命中注定。
他或許不是你第一個愛上的那個人,也不是陪你走到最後的那個人,但他卻是你畢生都難以忘懷的人。
清醒的時候,你或許還可以雲淡風輕地提起他,只將過往當做笑談;
酒醉後、睡夢裡,你卻會因為想起他,委屈得不能自已。
明明曾經那麼相愛的兩個人,怎麼就走到了非要分開的地步。
你不知道應該去怪誰,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些什麼,只能接受既定的結局,眼看著他默默退出你的世界,一如他當時猝不及防地闖進。
天不眷顧有情人,非要安排倆離分。
有時候真的會忍不住責怪上天殘忍,既然不打算讓你們有一個完滿的結局,那為什麼還非要安排你們相遇?
要知道,相愛的時候有多幸福,分開的時候就有多痛苦;
曾經的誓言有多美好,後來的回憶就有多難過。
在他走後的那些歲月里,多少次午夜夢回,多少次酒酣人醉,他一次次回到你的心裡興風作浪,宣告著你從未將他徹底遺忘。
如果有機會給你重新選擇,在明知道結局是分開的前提下,你還會不會選擇遇見他?
我想99%的人,答案都會是肯定的。
就算嘴硬說著「寧願從未相遇,好過日後別離」,但實際上,就算明知道無法走到最後,你也捨不得就此錯過與他這段短暫的交集。
就像是撲火的飛蛾,為了嚮往的光亮和溫暖,明知道是自取滅亡,依舊那麼奮不顧身。
因為很多時候,感情根本就不是我們自己能夠控制的事情。
能讓你心動的人,遇見一百次還是會心動;
讓你愛過的人,無論如何都還是會愛上。
命運的手翻雲覆雨,我們從來無力抵抗。
曾有人說過,沒辦法在一起的人,就是錯的人。
可我卻覺得,就算沒有緣分走到最後,有幸相愛過一場,就很幸運了。
他曾經帶給你的快樂是真的,你們曾經一起經歷過的故事是值得珍藏的,你們一起走過的那段歲月是值得紀念的,那就足夠了。
每一份遇見,都是生命中無比美好的饋贈。
緣分來時,欣然接受;緣分去時,不做強留。
愛而不得是人生常態,忘而不舍也無須意外。
不必非要去糾結是回頭還是放下,就讓有些人和有些事,成為深埋在心底的秘密,一輩子妥善安放。
從此,靜思,遙念,各自安好。
酒杯太淺,敬不到來日方長;
巷子太短,走不到白髮蒼蒼。
人生總有遺憾,所以無論結局如何,曾經遇見過、相愛過就是莫大的緣分。
今朝有幸同淋雪,此生也算共白頭。
一場相遇,一生銘記;一次相伴,一世念安。
餘生,你好,我便晴天……